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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蝙蝠侠是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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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嘿,祝你生日快乐(2/4)

,因为我已经在上大学了。”

    杰森也已经十六岁了,一般来说,在美国的公立高中读书还想要考一个好的大学,靠的不仅仅是成绩,还需要有过人的个人简历。若从最后一年才开始参与社会实践就太迟了,所以一般想要考好大学的高中生每一年都会尽可能参与各种比赛来丰富自己的背景。

    他虽然还在犹豫自己要上哪所大学,但参与的比赛他是一个都没有少。不过大多数比赛都是州级的比赛,类型也与文学有关。更高一点的就是全国性质的文学作品知识竞赛,他作为自己高中的知识竞赛小队的一员,为自己的高中取得了亚军的好成绩。

    说起来,他还因为这件事遇到了迪克的前女友芭芭拉·戈登。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哥谭市的市图书馆,那个时候他需要为了比赛查阅相关资料。而初次见面所遇到的芭芭拉,是作为兼职的图书馆管理员,不是偶尔会与蝙蝠侠一起夜巡的蝙蝠女。如果不是布鲁斯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他可能对这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女士还有着不小的误解。

    他也不是没好奇过迪克和芭芭拉分手的理由,但那些好奇心都随着几个夜晚,蝙蝠女几个拳头砸在罪犯的脸上,把人家牙齿都打掉好几颗时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当然,一开始他对自己的学业并不上心,甚至可以说是忽视的态度,如果不是韦恩家的大家长揪着他的耳朵,用着严肃到让那个蝙蝠侠都害怕的语气,硬是让他乖乖学习的话,杰森可能到现在在学校的风评都会保持在“那个无所事事的孩子”上。

    哦,现在他的学校里的评价是“那个会在打架的时候吟诗的怪人”。

    他才不会在打架的时候吟诗啊!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可能会选择哥谭大学,这样他就能继续担任罗宾了。

    是的,迪克已经将“罗宾”这个名号正式转交给他了。

    杰森并不觉得当罗宾有什么不好的,事实上,在韦恩家的每一天都是以前的他不敢想象的。而当他穿上那套制服,在哥谭的上空穿梭,拳头落在敌人的身上,鲜血直流的感觉都在告诉他自己还活着。他依旧鲜活充满力量,他能在这份义警工作中找到自由的味道。

    哪怕是蝙蝠侠一而再再而三要求他在打击罪犯的过程中收敛自己的力度,结束夜巡后总会针对他今夜的所作所为进行点评这几点很烦外,他也没觉得有多大事。

    他喜欢阿福,也喜欢着布鲁斯,迪克?好吧,勉强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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