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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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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线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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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老爸,上公安局报告来了。

    于是这间公寓被查抄,里头有好几个保险柜,无一不是金条现金和珠宝,甚至美元都有好几箱。

    但有一个保险柜的东西最特别,只存放了一包用塑料袋装好的衣服。打开一看才发现,是一件类似实验室工作服的白大褂,只是上头沾满了血迹,还有一块女式手表,最关键的是,还有一把带血的匕首。

    虽然过去了十几年,但因为保存的好,血迹没有失效,拿去鉴定的结果,正是陈淑芬的血迹。

    孟长杰见到血衣,铁证如山,只能交待。

    当年的谋杀案,是周四化动的手,他穿着工作服,杀人之后,将血衣匕首和手表卷到一起,递给在公路边等着的孟长杰。

    孟长杰开着货车,光明正大的出差去了外地。

    按他们的计划,是让孟长杰开车到外地后,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血衣一烧,手表一砸,匕首找个水塘一扔。

    警察就算再怎么想,也不会想到,这些东西在报案之前,就已经运去外地销毁。

    但孟长杰不仅没扔,反而收藏起来,恐怕也是防着周四化一手,有个万一的时候,可以当作自保的手段。

    “这就是犯罪份子,他们永远不可能真的互相信任。”

    干的就是违法犯罪的事,为了钱什么都敢践踏,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朋友,又怎么可能对朋友忠心耿耿。

    无非是一个利益团伙,因利而聚,利尽则散。

    所以,人防人也就一点都不意外。

    “匕首上有周四化的指纹,还有孟长杰的口供,哪怕他不招,也一样能定罪。”

    池海洋双手握住警官的手,“非常感谢。”

    其实周四化做的事,无论他供不供出这桩杀人案,也是死刑无疑。

    但,这对于被害者家属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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