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也就是十二月中旬。
天气越来越冷,人们都开始换上冬衣,就连身体素质远超于普通人的孟德尔也不得不加上一身衣服。
下午五点刚过,太阳就已开始下山。
孟德尔驾驶着那辆皇冠来到孙家楼下,他并没有上楼,只是在楼底按了两声车喇叭。
不一会儿,孙小沫如同感受到召唤一样,蹭蹭蹭地跑下楼来。
坐在车内的孟德尔,第一时间便察觉到孙小沫的身影。
实在是今天装扮很有一种现代都市丽人的风格,让孟德尔不禁眼前一亮。
一件粉色的毛呢大衣,搭配着一条奶灰色的宽松长裤。
上身,内里搭配了一件白色修身的高领针织毛衣,尽显玲珑曲线。
白色的针织毛衣,被撑的满满当当,隐约间似乎有一抹白皙流露。
收口的衣边,让腰部显得格外纤细,让人为之担忧,好似随时都会折断。
孙小沫的红唇漾着一抹笑意,那笑容是高兴,是喜悦,更是满足。
因为她透过窗户,看见大叔被自己的新打扮所吸引。
打开车门,孙小沫矮身坐进车内。
她凑过身来,一双好看的眼睛泛着桃花,“大叔,我今天的装扮喜欢吗?”
四目相对,孟德尔捏了捏孙小沫的白嫩脸蛋儿,认真道:“喜欢,特别喜欢,不过今天可就要去见你五个儿女。”
“我才不会呢!”孙小沫转过身子望向窗外。
可实际上她心里很紧张的,毕竟她还没有生过孩子,当过妈。
尤其是五个孩子都年纪不小,甚至,大儿子比自己还要大上好几岁。
这真的是绷不住的啦!!!
路上,离饭店越近,孙小沫的神情愈发紧张。
孟德尔虽然在认真开车,但是他的余光却一直停留在孙小沫的身上。
抬手放在那宽松的裤腿上,轻轻地拍了两下,安慰道:“不用紧张,他们又不会吃人,再说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莽就完了。”
“大叔~”
“嗯?!”
“大叔,你这安慰人的方法好别致。”
“还有更别致的,等晚上睡觉时我再教你。”
停好车,孟德尔就拉起孙小沫的手,带着小女友上三楼的专属包厢。
包厢内,一家人早已恭候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