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珠掀开车帘,看着逐渐远去的客栈,摇头叹息:
“姑娘,我们真的就这么走了?施公子好不容易当上武举人,差一步你们就能修成正果,哎……”
紫珠还不知道施茂林有相好,只为施茂林的身份感到可惜。
可是姜昙很早就闻到过那个女人的香味。
从第一次闻到开始,她就有所怀疑。
到销金窟赌坊的那一日,遇见那个叫做红柳的女子,一凑近她,闻到熟悉的胭脂香,她已基本确定。
没有见到施茂林的日日夜夜,找不到他的那些时候,他或许都钻在此处。
只是她不愿意接受敏感多疑的自己,一旦往那个方向思考琢磨,好像又变回了三年前那个吴江书生,残忍且无情。
姜昙不愿意回到那个时候。
当初接受施茂林的心意,是因为她想过平凡的日子。
如今放弃他,也是同样的缘由。
某种意义上看来,自己似乎也辜负了他。
姜昙无意识摩挲手腕上的疤痕,忽然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掀开袖子一看,竟是一个玉镯。
施茂林先后送过两个镯子,一个方才在客栈还给了他,另一个是他最初没钱的时候送给她的。
因为圈口略小,卡在小臂上,染上肌肤的温度,竟让她习惯了它的存在,一时忘了这个。
姜昙将镯子取下来,却发现它卡在手骨的位置,怎么也取不出。稍微用力,就察觉到一股钻心的疼痛。
罢了,还是留着吧。
那个时候,他身上还没有甜腻的胭脂香味。
这个镯子总归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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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昙下榻于一家小客栈。
这客栈又小又挤,紫珠趴在墙上听了听,竟能听到另一个房间的说话声。
推开窗户不见太阳,屋子里仍是阴暗的。
紫珠看哪都不满意,清点行李时,更是连连叹气。
“姑娘,施公子又不是弱女子,你们分开便分开,还将大半的身家都给他,值当吗?”
紫珠越说越气:“更何况姑娘没有错,是施茂林自己染上赌瘾,平白给姑娘招惹祸端!姑娘为了他在陆家受那么多委屈,到头来施茂林成为武举人,无债一身轻,平白便宜了不知道谁家的女儿!姑娘真的甘心?”
“钱是身外之物,我已留下足够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