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白色花式前襟的长袖衬衣,搭一件西装马甲,黑色领结的位置恰到好处。袖口和裤腿都极整洁,船型皮鞋皮面黑亮,不染一丝尘埃。
周琳琳指了指身旁的姜绮玉,对瑞安说:“这是新来的调酒师学徒,姜小姐。我想了一下,还是你来带她吧。”
瑞安的目光扫过她,定了一下。他伸出手去:“您好,姜小姐。”
旋即温和地笑了笑:“先前给您调的那杯GoldenDream还满意吗?”
姜绮玉没想到连这个他也记得。算算时间,也是几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很好喝——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啊。”
“您和身旁这位小姐都有很特别的气质。”瑞安说,“换谁来都记得住的。”
“哇,嘴巴这么会讲话哦。”诗敏愉悦地眯了眯眼睛。
周琳琳则颇为自豪地同姜绮玉咬耳朵,“瑞安是全店最认真的人,也是记忆力最好的人。只要他想记,就没有忘掉的。”
他们商量一阵日后的工作事宜。周琳琳跑回房间,不多时走出来,拿出打印完整的合同来签字。他拿合同的手带着些变戏法的味道,嗖一下从袖子里抽出来。诗敏认真地帮姜绮玉逐字阅读,姜绮玉看完了,她还没看完。等到诗敏自己看完了,才允许姜绮玉在底下签字。
最后一笔落下,周琳琳高兴地在光下举着合同:“好啦,这下你就是午夜缪斯的人啦!”
姜绮玉闻言,不由得笑了笑:“明明找到工作的是我,你怎么比我还高兴。”
“NoNoNo——”周琳琳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故意把声音放低沉些,“我一直认为,无论做什么事都是要看缘分的。既然你能来,说明你与我们都有缘,不是吗?我在为缘分这事儿高兴呢!”
诗敏道:“这么说来,你和我当初认识,也是缘分咯?”
周琳琳的动作僵硬起来,“或许吧……一段孽缘也说不定……”
诗敏哈哈大笑。
她同周琳琳是相亲认识的,可惜互相都看不上眼,可由于两家生意来往,又不得不在宴会上时常见面。一来二去,才勉强成个朋友。诗敏不喜欢周琳琳的说话方式,但顶喜欢他选衣帽首饰的眼光。她觉得,要是周琳琳不开酒吧呢,或许可以做做杂志模特的形象顾问。
瑞安拿出手机,对姜绮玉道:“这样的话,我们交换个联系方式。我是周一三五六的工作,你也这几天来就行。具体的时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