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男人急了:“我最近一个月才恢复意识,醒来后什么都不知道,只记得自己叫厉暝,是世纪互娱的总裁,每天必须打卡上班,但我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是条狗。在潘德莫生活一个星期,我发现世界是假的,身边全是摄像头。”
他神经质地搓揉手腕,继续说:“我晚上溜出房子向外跑,跑到潘德莫的边界,然后晕过去了,再醒来时发现自己还在房子里。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生活在恐怖小说中,如果不是总做同一个梦,梦里有……我可能坚持不到你来找我。”
朝暮好奇:“梦里有什么?”
“你别管有什么!我就是阿草!不信你可以再掐一次脖子,我肯定有更多记忆能证明身份!”他急得抓住朝暮的手往脖子上放。
朝暮竟然没把手抽出来,她的手被战术手套包裹着,碰不到皮肤触发不了记忆,男人更急了,笨拙地去解手套上的扣子。
他这副样子很像阿草无赖地躺在草地上翻肚皮,逮住机会就咬人脚踝,朝暮差点没忍住笑意,她板着脸打掉男人手:“行吧,先叫你阿草,你至少成功证明自己不是厉暝。”
“啊?我证明什么了?厉暝到底是谁?你好像要杀他。”
厉暝不会竹筒倒豆子一样把来历全说出来,他会说得半遮半掩,同时美化自己的做法夸大自己的功劳,也不会哼哼唧唧地拉着她的手,差点就地打个滚。
阿草大声喊冤:“我真的是阿草,你把我当成厉暝了吗?你为什么想杀厉暝?”
朝暮深吸一口气,抬手捏住阿草的嘴,像捏住比格的嘴筒,制止比格werwer的大叫声。
世界安静了。
“厉暝曾杀死我的爱人,抢走我父亲的遗物。”
阿草用被捏住的嘴努力发出鸭子一样的叫声:“我死在厉暝手里吗?”
“不是——”
朝暮刚说出两个字就被打断了,阿草抗议:“那你有别的狗了!你被杀死的爱人不应该是我吗?”
他挺直身体,目光灼灼,紧张兮兮地看着朝暮,厉暝的脸上出现这种表情太有违和感,可是阿草总喜欢鲤鱼打挺般翻身站直,挺起毛茸茸的胸膛,装得像条严肃的工作犬。朝暮一时陷入恶心与怀念的复杂情绪中,厉暝的脸让她生理性反胃,阿草熟悉的神情好似带着一股宠物香波的味道。
她松开手,不着痕迹地在阿草的西装上擦了擦口水,就像从前用比格的头毛擦手,然后她轻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