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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修路大计(3/4)

到山脚属于红星村,本来有五米宽的砂石路,加宽一米,略微整治一下就可以,由指挥部协调红星村出工出力,解决加宽占用土地的问题,水泥、石块、碎石由独山公路指挥部统一供应。从山脚到林场场部这段路,大概有四点三公里,原有机耕土路大概有三米宽,大部分地段需要加宽约三米。占用的地大部分属于林场的地,由林场贡献,林场就不再出义务工;占用村民的土地,由村里协调、组上自行调整承包地予以补偿。具体走向、调线等事情,需要等交通局下来实地踏勘后才能定。

    修路需要大量石块、碎石,现在资金有限,外购的话,运距远,还需要一大笔资金。独山村山腰处有一大片青石,硬度很好,也能烧制石灰,刚好道路也经过该地,夏正华就提议自己采石碎石,大家一致同意在该地段采石。

    关于购买炸药的事情,由派出所的胡胜生负责,购买回来后统一保存在林场保管室,由林场保卫干事吴德章负责保管,登记收发,胡胜生负责监管。

    采石场需要爆破,可能有些路段也会有石方爆破,为了修建安全,会上讨论后,组成一个三人爆破组,由国有煤矿掘进班班长退休的伍修红担任技术员,另安排两名年轻人负责装药装线,派出所的胡胜生负责监管。打炮眼的人固定一个组,都是体健力壮的汉子,共计八人,分成四个组,由伍修红负责提前培训握钎抡锤及风钻的基本技术。

    还有一个需要技术的活,那就是浆砌片石挡墙,这个需要石工。住在山上,免不了有石工活,所以石工在村里还是有十几人。

    至于所需的碎石,需要机械碾碎,破碎机怎么办的事,趁着中间休息出来解手,夏正华把自己的想法与肖敏贵及肖声谊做了沟通。考虑到修路材料使用的是国家的拨款,夏正华的想法是先出资买一台破碎机,解决公路修建资金短缺的问题,免付租金使用,为独山公路提供碎石及碎石灰;公路修成后,采石场由几人一起承包,对外名义是肖声谊承包,出了上缴税费外,独山村三年内不收取土地使用费,三年以后每年按行情收取一定的土地租金。采石场预计需要投资十二万元,根据个人手里的资金情况,他们三人拿不出太多钱,也担心失败,所以最后在夏正华的鼓励游说后,夏正华占百分之九十,肖敏贵占百分之五,刘国兵占百分之五,肖声谊不想占股,因为他挖过煤打过掘进,又当过作业班长,夏正华承诺以后请他做场长。村里的工作由三人负责沟通好,乡里的工作及以后的销售由夏正华负责,具体产品以后再定,近期同村里订一份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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