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微微调动着肌肉,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站起身来,朝着他轻轻点头。
“哎呀,刚刚走的急,没看清?请问,您是哪位?”她一边说着,一边用眼神悄悄打量观察着面前的这个人。
嗯,不出所料,面前这只狗比以前更好看,更壮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看着也比年少的时候看着更加有钱了......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看着穿衣打扮也不像之前一样寒酸了。
在辛禾的印象里,高中的沈确阴郁,冷漠,孤独,瘦弱,浑身像是一只竖起身上所有刺的刺猬,然而现在的他完全看不到之前的影子。
现在的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淡漠,唯我独尊,老爹我就是这么牛的气质。
尤其在路灯下的那双桃花眼也比之前更加好看,也更加让人心动。
即使两人多年没见,沈确还是第一眼就看出了面前这个人在逞强欢笑。
就这个尬笑的表情他可是熟悉极了,就跟她当年看到沈嘉安星星眼讨好他时一样,简直就是如出一辙。
果然,即使多年不见,面前的这个笑依旧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喜欢不起来。
沈确眼神一暗,看出了她的死鸭子嘴硬,有些撒气坏心眼地抬手又再次压低了她的帽檐。
“别笑了,很丑,本来不好看的脸现在更难看了,活脱脱的就像抹了死人粉一样白。”
随后,用脚踢了踢脚边灰扑扑的拖鞋,“呐,今天好心泛滥,积攒一下功德,充当一下拖鞋侠,给某个落荒而逃的人专程送拖鞋。”说完,从裤兜里伸出手指,有些嫌弃地指了指地上灰扑扑的拖鞋。
“对了,善意提醒一下,下次如果你要是想逃单记得穿跑鞋,要不然被老板抓到,你会被打死的,一定会死得很惨。”
果然,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两人从未见过面,某个人的“嘴贱”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
辛禾听出了被沈确咬了重音的“专程”二字,脸上有些僵住,嘴角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
她迅速弯下腰,拾起地上那只不起眼的灰色拖鞋,动作略显笨拙地套在脚上,然后再次拉低帽檐,试图将自己的不适隐藏在帽檐的阴影下,仿佛这样就可以与面前的沈确划清界限。
她的步伐加快,似乎想要逃离现场,嘴里嘟囔着:“谁说我要逃单了,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声音虽小,却足以让沈确捕捉到每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