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膛里余烬未熄,林雪和王铮凑在灶台边,借着这点余温吃肉汤。
肉汤香浓热烫,来不及吹凉便吞进胃袋,暖意向四肢百骸扩散,每个细胞都焕发出活力。
林雪连干三碗肉汤,才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突然意识到自己吃的太多,俏脸微红看向王铮,希望他没有发现自己的失态。
却发现王铮左边胳膊上衣服破开一条口子,周围一圈凝固的血迹。
“铮子,你受伤了?”
林雪自责又担心,声音都打着颤。
同样狼吞虎咽干掉几碗肉汤的王铮,舒服的抬头呼出一口长气,光顾着祭五脏庙,林雪不说,他都忘了伤口一直没有处理。
“划破一点皮,小事,回头还得麻烦嫂子,帮我把衣服补一补。”
几年特种兵可不是白当的,大大小小的伤数不胜数。
最严重的一次是奉命围剿潜入境内的恐怖分子,对方武器精良,受过专业训练,双方人马在闷热难当的雨林里周旋了一个多月。
开始还与上级取得联系,后面半个月完全就是失联状态。
王铮所在的小队,每个人都身上带伤,他背上中了一枪,小腿骨折刺穿皮肉,那种环境下根本无法得到医治,简单包扎后继续追捕。
当上级找到他们时,伤口已经腐烂生蛆,露出森森白骨……
与前世相比,这点伤和蚊子叮咬没有多大区别。
轻描淡写的语气,让林雪心疼又震撼。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眼里需要保护照顾的孩子,已经长成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了?
自从王铮的哥哥死后,一直不安又不得不假装坚强的心,此刻似乎找到新的依赖,眼里酸涩,怕被王铮发现,低头查看他的伤口。
原本就不算厚实的袄子,裂开了一道口子,透过口子看到里面的伤口血肉模糊,显然伤的不轻。
“快把袄子脱下来,我帮你包扎一下。”
林雪顾不得避讳,强行剥下王铮的袄子,看清伤口足有十厘米长,更是心疼的不行。
但家里太穷了,一时去哪找包扎用的布?
“嫂子,血已经止住了,不用管它了。”
长嫂如母,王铮对林雪一向尊敬有加,忽略了两人年纪只差几岁的事实。
此时赤着上身被林雪盯着,因长年劳作而生出薄茧的手指从伤口附近划过,王铮才意识到林雪是个年轻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