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离先拿起鹿一凡工作室的答辩状,一目十行。
内容和他预想的一样,通篇都是官方辞令,核心思想就是一句话:我们不知道,不清楚,和我们没关系。
他们将自己撇得一干二净,声称公司管理严格,绝无可能发生指使他人进行网络暴力的行为,并暗示江离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臆测。
江离随手将其丢在一旁,拿起了属于制片方的那一份。
这份答辩状,比前一份要厚得多,也“有料”得多。
除了常规的否认威胁指控外,制片方的律师团队抛出了一个新的、极具攻击性的论点。
他们反诉江离名誉侵权!
答辩状中写道:“原告江离,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便将匿名威胁信息与我方相关联,并通过社交媒体、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公开指控,其行为已对我方的公众形象、商业价值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
后面附上了厚厚一叠“证据”,包括江离之前发布的微博截图、天成律所的公告截图,以及大量网友因为这些信息而对制片方进行辱骂的评论截图。
他们甚至还找了一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了一份评估报告,声称因为江离的“诽谤”,公司的商业价值“预计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因此,他们要求法院驳回江离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江离立即删除所有“侵权”言论,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上连续三十天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名誉损失和商业损失,共计……三千万元!
他们不仅要江离败诉,还要他身败名裂,倾家荡产!
“三千万?”江离看到这个数字,气得笑了起来,“他们还真是敢开口。”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法律应诉了,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恫吓。
一个市值几十亿的大公司,向一个一无所有的学生,索赔三千万。
他们就是要用这种悬殊的数字,来制造压力,来向公众展示一种“你惹不起我”的姿态。
“常规操作,意料之中。”张明对此似乎并不意外,他指了指答辩状的另一部分,“重点看这里。”
江离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制片方的律师提出,江离一方所主张的,要求法院调取IP地址和通信记录的申请,是“不合理的”。
他们的理由是:“匿名信息的发送者可能是任何人,可能是鹿一凡先生的粉丝,也可能是别有用心的诋毁者,甚至可能是原告江离自导自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