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牒送到府衙时,李氏也死了。
人总是这样,顾一就顾不得二,坏还是更坏得进行取舍,显然,县令选择了前者。
叶游知平静地诉说自己被蓄意谋杀的经历,又向太守建议好好查查李氏到底因何而死。
自然,她没忘记自己对周二娘的承诺,将往事悉数提起:“杜太守,孙氏米行老板孙德胜无恶不作,曾杀人栽赃,清白者入狱余年无人在意,皆是因为明府包庇,还望太守明察。”
说罢,叶游知呈出郑既明调出的李捷卷宗和潘大婆的血书。
“太守可问和潘大婆同住的犯人,她的事迹应该对别人提起过。”
潘大婆的血书是周二娘临死前给叶游知的,因为认得的字不多,斑驳的黄布上只躺着血淋淋的一个大字:冤。
一笔一划写得极为工整,不知潘大婆问过多少个入狱的人,暗暗练习过多少次。
人证物证具在,县令无法抵赖,至于孙德胜曾找人殴打人至死的事由于时间久远又缺乏证据,只能不了了之。
杜太守看多了这些人,全然没有为正义执法的慷慨激昂,只有对县令倒台后他功绩簿上添上漂亮一笔的喜悦。
他拍惊堂木,嘹亮的声响使所有人哑然,衙役收回视线静听,围观群众齐刷刷地等待他的判决。
在众人赤诚的期待中,他道:“扬州江都县令王谦知法犯法,滥用职权,其罪有二。一,谋杀人,当徒三年;二,受财枉法,至百姓蒙冤,当杖六十。”
此判决依律而定,公平公正,无人不服。
刺史有权对县令进行传唤、询问、停职、乃至临时拘,但最终的决议需递交长安,杜明轲便按律将王谦暂时扣了起来。
攒动的人头在王谦被扣押后朝四面八方散去,该卖东西的卖东西,该干活的干活。
对于他们来说,这个结果也就让他们心头一时畅快而已,谁是下一个县令,跟他们有个屁关系。
只要能吃饱穿暖,坐在上头的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无所谓。
但对杜明轲来说就大大的不同了,往长安递交判决时他已把一份密信一起寄给自己在长安的好友,下一个扬州县令会是他自己人。
不出一刻钟,衙门冷清得落针可闻,杜明轲理着桌上的案卷,自己准备离开时发现叶游知还没走。
杜明轲道:“虽说孙氏米行的老板杀过人,但你没有证据,而他指使周二娘杀丈夫诬陷你一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