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他也不用杀了她们啊。”
裴晏面色凝重:“从她们尸体看,她们不是被杀的。”
“那是?”
“是血流尽而死的。”
尸体上没有其他致命伤痕,只有手腕刀伤,而且刀伤不止一两条,看起来是反复割伤。
况且,尸体的皮肤异常苍白,眼球凹陷,指甲呈淡紫色,这一切都是失血过多导致死亡的症状。
霜照瞠目结舌:“血流尽?她们为何会血流尽?”
“我发现每日早中晚,都会从庵堂送一碗青釉瓷盅,这让我联想到一件旧事。”
“什么旧事?”
“前朝末年,平卢节度使高渊爱好吃人肉、喝人血,他最喜欢喝未出嫁少女的鲜血,因为他信奉人血能够治百病,而未出嫁少女的鲜血,最为纯净,在他治下的平卢,枉死的少女数以千计,百姓都骂他是活夜叉。”
霜照大概也看过这个轶闻,后来高渊与四十年前那位……呃,和裴晏同名同姓的少年暴君相遇,高渊兵败,那位少年暴君最喜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冷笑着吩咐将高渊放血,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血流尽而亡。
高渊的尸首,也被那位少年暴君烤了,分给平卢百姓,这也成为史书之中,他残暴的罪行之一。
霜照抬眼,悄悄瞅了眼裴晏,金色暖阳透过轩窗,斑驳洒在少年面庞上,琥珀色瞳仁下方的泪痣,恰巧就隐在暗色光影中,若不仔细瞧,倒有些像杀人时,溅上的一点血珠。
霜照胆怯的咽了口唾沫,说道:“这和我阿叔有什么关系呢?”
说罢,她忽然想到什么:“你意思是说?我阿叔就是听了高渊的传闻,觉得未出嫁少女的鲜血能治百病,所以才抓了这些少女,喝她们的鲜血?”
裴晏颔首:“这就是最合理的解释。”
霜照继续按照这点联想:“他本来是抓王府的婢女喝血,但是婢女不够抓了,或者有些是惧怕逃跑了,他只好去抓良家子,而良家子不同于卖身的婢女,终于闹出轩然大波。”
说到这里,霜照又想起兴王青白色的病容,语气都渐渐变得愤愤然起来:“是了,定然是这样,阿叔得了重病,但他还做着皇帝美梦呢,他怎么可以这个时候死呢?所以他病急乱投医,相信少女鲜血治病,这才害了这么多无辜性命!”
裴晏说道:“人有欲望,就会有恶念,谁也无法逃过。”
霜照不赞成:“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