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最好被卷进自行车轮里,哪怕这样会给提姆造成更大的麻烦。
可恶,这人是怎么做到的!怎么硬得像个尸体还能完好无损?提姆在心里发出尖锐爆鸣,身后的“尸体”却突然活了过来。
“哈哈!”
就在这时,背上的“尸体”突然活了过来,男人发出了异常爽朗的笑声。他熟练地调整姿势,两条腿捆在提姆腰上,仿佛这是他日常搭顺风车的标准动作。
提姆的动作瞬间变得流畅起来,他差点条件反射地道谢,又迅速意识到这一切荒唐事都是拜对方所赐。
“吱嘎——”
提姆猛地拉紧刹车,山地车发出一声尖锐的抗议,差点来个前空翻。
“哎哟!”
背后男人的鼻梁结结实实地撞在了提姆后脑勺上,发出了吃痛的抽气声。
“你干嘛急刹车,这动作也太危险了。”
男人用一种委屈的语气说道,声音因为捂着鼻子而显得瓮声瓮气。
提姆恶狠狠地回头瞪了对方一眼,心跳快得像打鼓。
这倒不是因为什么狗血的一见钟情,纯粹是因为原本二十分钟的路程他花了五分钟就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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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
提姆粗声粗气地说道,仿佛在驱赶一只赖在沙发上的大狗。
“可是我腿软。”
男人无辜地眨巴着大眼睛,血红的眼睛像沾满了糖霜的红色橡皮糖,看起来既诡异又可口。
提姆无语凝噎,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对方的体型,然后毫不客气地把男人从自己背上扯了下来。
男人全程毫不反抗,提姆刚想松口气,然而男人却软哒哒地往地上滑,连带拽着他的提姆都差点被拽到。
提姆感觉自己好像被某种奇怪的黏性生物给缠上了。
但他那该死的良心又开始作祟,因为今天的哥谭热得像个蒸笼,倘若把人往地上一扔,怕是此人分分钟能被水泥地蒸熟。
提姆对自己的烂好人德行翻了一个白眼,阴阳怪气地问道:
“这么难受啊,那我直接送你去医院,你去不去?”
男人麻溜地报了一个地址:“圣伊丽莎白医院。”
提姆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男人一番,发现对方脸上并没有任何笑意。
等他注意到对方刚才一路狂奔下来居然一点汗都没出后,顿时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