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说出口总感觉在暗示着什么。
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小众癖好,林疏桐的癖好恰好就是喜欢好看的手指戴好看的戒指,她不仅颜控还手控,每次在时尚杂志上看到模特手戴戒指时,她总有种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
她这个癖好谁都不知道,如今上好的手膜就在眼前,她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
林疏桐抿了下嘴唇,手里捏着戒指,看着周砚钦,内心开始挣扎起来,她的想法是趁着周砚钦睡着,把戒指往他手指上一套,然后她悄咪咪拍几张照片留着自己欣赏,但是事到临头,觉得这个行为又有些不妥。
只是借周砚钦的手指一用,他应该不会那么小气不让我用吧?
不行,万一他中途清醒怎么办,她该怎么解释?
可是,都已经把戒指拿出来了。
林疏桐手里捏着戒指,已经伸到周砚钦的手面前,两条眉毛又纠结起来。
周砚钦好看的手指就放在灰蓝色的蚕丝被子上,修长又不过分纤细,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在昏暗的灯光下甚至隐约能看到指甲盖里浅浅的月牙,整只手掌完美得挑不出一丝错。
老天爷,我真的不是变态!
林疏桐盯着周砚钦的手指,默默感叹一句,她身体其实很疲惫,但精神异常兴奋,想看周砚钦戴戒指这个念头一直存在她脑海,但奈何周砚钦不喜欢戴饰品,除了戴手表,他手上干净得过分。
不像她,平时穿搭总要搭配那么一两件首饰。
动作小心一点,应该不会被发现的。
林疏桐安慰自己,戒指都拿出来了,没有放回去的义务。
于是谨慎拿起周砚钦的手,把中号戒指套在他的中指上,套上去居然刚刚好,她小心吐出口气,斜眼去看周砚钦的脸。
还好还好,他没醒。
林疏桐按捺住嘴角的笑意,自顾自欣赏了好一会,不愧是她挑的戒指,跟周砚钦的手完全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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