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史密斯教授说:“按照最后的考核成绩进行安排,不过你应该会被调去华盛顿。”
沈翌点点头,然后问:“可以留在旧金山吗?”
教授很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你想留在旧金山?”
华盛顿是美国的首都,公司的本部也在那边,很多人挤破头都想过去。
沈翌倒也不是为了刘语潇,只是对于他来说在哪里工作都无所谓,华盛顿工作机会自然更好,但也更容易牵制他。
“旧金山不是也有分部吗?”
“有是有,不过还在前期筹备,你为什么想留在这里?”
沈翌没说话,史密斯教授却看出了他的想法,叹了口气问:“想回国?”
“嗯。”沈翌说:“也想申请斯坦福的ElectricalEngineering(电子工程)”
他们的培训基地挂在公司老板建立的一所私立大学名下,两年前过来的时候申请的是F1签证,以留学的名义来进行学习。
现在还有半年多的时间期满,公司为他们申请的留美工作的H-1B签证也已经提上日程。
拥有了这个签证,他便可以一边工作,一边正式地申请一所美国的大学进行学习。
“斯坦福?”史密斯教授鼻子下的胡子已经泛白,证明他是一名已经上了年纪的人。
听见沈翌的话,很赞赏地说:“很有难度,不过我会替你向总部申请的。刚好这边新分部建立起来的时候,或许需要有人负责。”
“谢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