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雪山后的第三天,道路两边的绿色已经很多了。
低海拔地区的植物蓊蓊郁郁,路边尽是不知名的野花。风吹过叮叮咚咚的小溪,送来阵阵清爽的水汽。
安妮一路都兴致颇高,兴致勃勃地报告她们还离下一个村庄或城市有多远,她们启程时用的那辆小板车已经换成了装饰得很精美舒适的马车。
芙洛丝则是兴致缺缺。她已经派了使者去打探王都的情况,照她们和使者行路的速度来看,回信会被寄存在派吉沃格什城的驿站。
慢。太慢了。
没办法,作为【身份者】,她必须避开人口庞大的城市,选择更谨慎、也相对更远的一条路。
否则被其他的【身份者】探查到气息,行程又会拖延。
安德留斯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追上她们的。
远远地,芙洛丝就感觉到了他的气息,按理来说【身份者】们的气息大差不差,只是作为一个互相预警的雷达而已,但芙洛丝就是感觉出来了,那是安德留斯的气息。
也许是相互触碰过灵魂的原因,她觉得安德留斯的气息格外清冽、柔和,也格外熟悉。
“五百年没有出过雪山,第一次出门,一定觉得很新鲜吧,乡巴佬?”
安德留斯像只大猫一样,从窗户里“滑”了进来。
就和在雪山的那次一模一样。
芙洛丝只看了一眼,便赶紧嫌弃地移开了视线。
接连吞噬七座雪山的力量,让他连“人”的外形都很难保持,他的头盖骨、胸骨、手臂骨都露在外面,皮盖不住肉,肉全走了样,看上去就像纯粹由尸块拼成的怪物。
只有那双眼睛,还老老实实地待在眼眶里。他刻意留下了这个部位,就好像他知道这是他脸上最漂亮的部位一样。
“你居然用这个形态走在大路上?”芙洛丝必须捂住鼻子了,“没有人用乱箭射死你,真是你的万幸!”
“所以,亲爱的,”安德留斯眨眨眼睛,撒娇道,“你就赶紧用命令把我变回来吧。”
安德留斯的样子固然很恶心,但要是用【公主】的命令让他恢复原样,芙洛丝又很不甘心。
毕竟她的手还没好呢。
像是看出了芙洛丝心中所想,那双漂亮的眼睛弯了一弯,“用王都的情报和你交换,换不换?”
“你有王都的情报?”芙洛丝很怀疑。
“我活了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