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吴志对叶蛮儿是真舍得——刚在一起时手里有些积蓄,明知叶蛮儿置办了锅碗瓢盆却不会下厨,只要叶蛮儿说想吃什么,他就立刻出门去买。
可钱像流水般花得飞快,不过一个月,吴志便试探着说自己快没钱了,暗示叶蛮儿该找份工作。
叶蛮儿无奈回应:“可附近都不要我。”
后来吴志想起姐姐之前待过的厂子,说能帮她介绍进去,两人当即连夜收拾好那套刚用没多久的锅碗瓢盆,退了月租100块的出租房、辞了吴志原本在工厂的工作,赶去厂子所在地。
可到地方一看,叶蛮儿心里凉了半截:厂子院墙斑驳脱落,车间里没几个工人,老旧机器转起来“吱呀”作响,透着股说不出的萧条。
转完车间又去看宿舍,狭小的房间挤着四张锈迹斑斑的铁架床,床上的被褥潮乎乎的,还带着点霉味。
她干脆直言:“这地方我干不了。”
吴志挠着头站在门口,手足无措:“那咋办?我身上没剩多少钱,咱们也没别的地方去了。”
那时的吴志也才十九岁,本就没多少主意,这下更慌了神。
叶蛮儿看着手里拎着的、本想用来“过日子”的锅碗瓢盆,心里的烦躁一股脑涌上来,拉着吴志就往厂子门口的垃圾桶走,抬手把那套家伙什狠狠扔了进去:“算了!留着也没用!”
两人在厂子门口僵站了半天,吴志突然一拍大腿,像是猛然想起什么:“要不咱去我家!我妈早就念叨着让我带朋友回去看看!”
叶蛮儿望着他,年纪小的她压根没琢磨过“女孩单独去男孩家”意味着什么,只觉得眼下没别的去处,便点头应了:“行吧。”
吴志赶紧给家里打了电话,挂了电话就拉着叶蛮儿往火车站赶,好不容易抢买到最早一班前往他家所在城市的火车票——还是慢车,全程要走二十多个小时。
一路颠簸,两人挤在拥挤的车厢里,座位对面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窗外的风景从城市高楼变成田野村落,叶蛮儿靠在椅背上昏昏沉沉睡了又醒,手里攥着皱巴巴的车票,心里竟没多少忐忑,只想着“到了地方就有落脚处了”。
终于熬到火车到站,两人又在车站外找了辆大巴,晃悠两个多小时才到吴志家附近的镇上。
刚出大巴站,就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声——吴志的舅舅和姐夫各骑一辆摩托车来接他们了。
前头那辆车上的舅舅皮肤黝黑,穿件洗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