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芝问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本杂志来,上面刊出一篇叫《晨曦》的文章:
“……
因为地震他们困在这山上的房子里已经七天了。两个人窝在那小小的空间里,她们非常努力的挖啊挖的,可是都是徒然。再没有人来他们大概真的要渴死饿死了。
她一边用鲜血淋漓的手指挖着石块尘土,一边笑着道:‘要是出不去,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他暴怒道:‘什么时候了,还说这样的疯话!’
又是三天过去了,他们已经奄奄一息,他们不再挖土,保存最后的体力。一天早晨,他被她轻轻的推醒,他不耐烦道:‘干嘛?’
‘你帮我吃掉吧,那样就能等到有人来救你了。’
‘说什么疯话。’
‘我是认真的。’
他转过头,这次才发现她胸口擦着一把刀,血一股股的从她的心脏涌出来,她已经面色惨白,灿烂的向他笑。
他去捂住她的胸口,她笑道:‘不要这样,好疼的。’
‘你……’
‘过去都是睡完了就走,出去了就谁也不认识谁了。这还是第一次,我们能一起睡到了天亮,我能和你一起看到早晨的阳光。过几天有人把你挖出去,就一定有人知道我们在一起的,你怎么样都瞒不住了。就算你会忘了我,这一辈子,都会有人讲,你当初和我偷情遇到了地震,埋在一起出不去了,我们的名字就永远的放在一起了。’她戏谑调皮的笑着。
‘你个傻瓜。’
很快她的血流干了,在他的怀里断了气。晨曦透过坍圮废墟的缝隙照在她苍白的脸上,她脸上仍旧带着那戏谑苍凉的微笑。
……”
那署名是:枕狸。
她和他说过,他就好像一只大狐狸。中间休息的时候,她喜欢枕着他毛茸茸的毛裤,然后爪子摩挲着。王佳芝很害怕体毛浓重的人,但是第一次看到他的腿,天啊,他竟然是两整条腿的黑茸茸的毛裤。简直喜欢死了。他还没有要她觉得很恶心的胸毛,上半身干干净净的。
对于她对自己毛裤的疯狂迷恋,好像小猫见到逗猫棒一样,他是一直理解不了的。
这文笔,还有这名字,一切似乎都太巧合了。找的时候还费了一番周折,因为她留的地址是老廉的,可是等到人去的时候,老廉已经死了。不过很快就找到了她。毕竟他手下的人是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