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羡仙现在有些后悔,将人手从秦岭中抽调回来,长安城中的确游刃有余,可是失去消息来源,失去掌控的不安,让婚期伴随危机,同时临近。
抬手举壶饮酒,喉间唯有辛辣醇厚,刺激着神经的清醒。
曾众醒在门外道:
“少主,题写那块词板的书生从骊山回来了,在楼下请见。可要前往?”
想起那仿写的字迹,柳羡仙的唇角不自觉地上扬,狂歌纵酒长安夜,她的一语成谶,怎么能不去?
夜间雪大,一楼大堂中的散客不多,那块词板被挂在一楼最雅致的边厢内。
柳羡仙蹒跚着下楼,已是见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书生,站在那块词板前出神。
“狂歌纵酒长安夜,一壶肝胆江湖月。”
一身天水蓝直裰,腰间丝绦垂系琉璃坠,书生缓缓吟出这两句,随后低首含笑,似在自嘲自叹。
“好一个,一壶肝胆——江湖月。”
曾众醒上前道:
“这位公子,我家主人应邀相见。”
书生闻声转头,望见比自己还高小半个头的柳羡仙,眼眸一垂,方才笑意神采,瞬间黯然失色。
他再次抬眼间,脸上已是挂着浅淡笑意,道:
“酒后拙作,得此续笔,三生有幸。”
柳羡仙点头示意曾众醒前去备酒,依旧是儒雅之态,上前自谦道:
“狗尾续貂,让公子见笑了。纵酒长安夜,可有兴致?请——”
曾众醒于外垂下边厢席帘,炭火的暖意缓缓聚集起来。
片刻后酒菜齐备,执壶满上酒盏,先开口的是那书生。
“长安城中,盛传柳公子的风流韵事,怎么不见这时姓佳人在侧?”
柳羡仙略有惊讶,抬眼打量对坐书生,剑眉如刻,一双瑞凤眼更似刀裁,眼神锐利包含在笑意中,尽显随和,让人不自觉地忘记他的锋芒。
“人言可谓,以讹传讹。内子一介闺中女流,蒲柳之姿,又为此流言烦扰,就鲜少出门。”
“原来如此。”
书生平淡四字,似是不信,流连地看向词板,欣赏那下阕题字。
还不曾有敌意,但是经此一问,柳羡仙凝眉好奇道:
“听闻公子前两日,冒雪前往骊山,兴致甚佳。想来半生痴绝,是这山水与——诗词?”
书生落眼回望,仰头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