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这一年,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来到了邝府。
当然,此刻还看不出这人的重要性,因为这人是刚从乡下买来做粗使杂役用的,晒得黝黑,然而眼睛亮、牙齿白,是一副看上去就很机灵的长相。他没有姓,被称作“阿彬”。
一如所有小伙子,阿彬刚到邝府,就发现了大小姐特别的美。但和那些看一眼就脸红低头的小伙子们不一样,阿彬爱看就盯着看。他正劈着柴火,倘若明镜路过,他就要大喊一声:“大小姐!”
明镜睥睨着他:“干什么?”
“让你看我一下。你这不看过来了么?”
“为什么要看你,你好看么?”
阿彬用力抡起斧子,同时大声答道:“我自己是觉得——还不错啊!”
这阿彬一出现,明台就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她在陈海平面前都没感受到。背地里,她向姐姐告状:“新来的那个阿彬很轻浮。”
明镜不置可否。阿彬很轻浮,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此外他还滑头、凶恶、狗胆包天,一种不受任何礼教侵染的性情,类似一只兽。要说那陈海平多么英俊潇洒,她感受不到,军装摆明了没穿过几次,崭新硬挺,套在他身上,像拿硬纸包咸鱼。但这阿彬不说多么英俊,他身上有一股劲儿,她就受那股劲儿的吸引。
某日,她在祠堂外找他招招手,他立刻放下水桶跑过去。
“阿彬,”她笑着说,“你想不想摸我的手?”
阿彬不假思索道:“想。”
“好,从这里往西十里,在布县的边界上,有个军营。你从那里偷一匹马出来,我就给你摸。”
“大小姐要马做什么呢?”
她拍手道:“好玩!”
阿彬瞅着她,咧嘴笑了,露出一排白花花的牙齿,两侧的虎牙特别尖锐。他当即就去了,下午时就牵着一匹白马招摇过市,交给明镜。
明镜第一次骑马,蹬了两次没蹬上去,阿彬在一边看着,忽然一托她的大腿把她扛上去了。
她刚坐稳,就甩了他一巴掌。阿彬怕马乱跑,仍牢牢攥着辔头,笑嘻嘻地接下了这巴掌。
明镜瞪了他片刻,也笑了,“挨打还笑?”
“恨不得再挨一下。”
“别挨了,”她垂下一只手,“给你摸一下。”
阿彬握住那只手,很嫩、很软,泛着淡淡的粉红。他虔诚地用脸贴了贴她的手背,神情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