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黎阳猛地意识到,她被检察官误导了,陷入了惯性思维。
她一直依赖监控视频寻找凶手,但案发现场,除了她们俩和被害人,还有两个人来过,却巧妙地没有出现在那段被截取的监控视频里。
第一个,就是发现尸体的执行队长。贼喊捉贼,这在推理作品中也不是什么新鲜套路。在最古早的侦探小说里,密室杀人的一个常见手法就是,当众人发现死者时,死者其实还活着,直到凶手在混乱之中给予致命一击。
 会采用这种设定来构陷她们吗?执行队长有可能谎报发现尸体的时间点吗?
“辩方请求传唤证人——被害人尸体的第一发现人,执行队长!”宣黎阳大声提出。
法官:“请求有效。”
执行队长走上证人席坐下。
宣黎阳开始询问:“请证人陈述发现尸体的经过。”
执行队长平静地回答:“执行大队每天上午7点准时集合,布置当天的巡逻任务。今天集合时,我发现被害人Z-1967号迟迟未到场且未请假,于是立刻调取了他身上的定位器信号,发现信号轨迹显示他昨天下班后先回到了宿舍,于昨晚23点前离开宿舍前往708号巷,之后信号就一直停留在巷内,未曾移动。”
“我意识到情况异常,立即带领两名执行官赶往708号巷,并于7时30分在巷内深处发现了被害人的尸体。”
宣黎阳追问:“请问证人,你和你带去的两名执行官,能提供从昨晚到发现尸体这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明吗?”
执行队长似乎早有准备:“我们三人的定位器记录可以证明,昨晚下班后,我们一直待在执行官宿舍,未曾离开。宿舍内的其他执行官也可以为我们作证。今早集合到发现尸体的这段时间,我们三位可以互相作证,你也可以调取沿路的监控摄像头查看。”
宣黎阳开始头脑风暴。死亡时间锁定在昨晚23点到今早7点,执行队长和另外两名执行官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既敢让他们作证,想必相关记录和人证都早已安排妥当,她去查证估计也是白费力气。
但是……好像有哪里不对?
她脑中灵光一闪,抓住了之前忽略的一个细节:“你刚刚说,你们每天是几点集合?”
“早上7点。”执行队长确认。
“今天早上的集合,只有被害人Z-1967号一个人没到吗?”
执行队长愣了一下,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