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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墟归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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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1/5)

    回到江沪的这几天,楚茨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她每天的生活可以说是在混日子。

    吃了睡,睡了吃,心情不错的时候就出去走走,心情一般就窝在家里打游戏。

    出去走走大多是在市区乱走,专门挑一些她鲜少去过的区域,但又不会脱离市区专程跑到郊区去。因为她不想开车,只想支使两条腿行动,走到哪算哪,如果走不动了就再打车回家。假设从一开始就开车出门,交通拥堵、停车难、收费贵这些槽点暂且不提,她很可能一开出家门,就直奔百公里外的山区去了。

    她实在太自发地想要进山,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惯性,习惯驱使她到深山老林里去当个原始人。

    好容易休假回归都市生活,她要好好洗一洗身上的“土味”,重新做回都市丽人。

    其实她在工作以前是个极其追求风尚潮流的人,对自己的外表、衣着穿搭、生活品质都非常上心。她不是个喜欢将就的人,但长时间出田野任务就会让人爱上“将就”。因为在野外,任何一个别出心裁的捯饬,都需要花费至少三倍以上的时间精力才能完成。

    比起精致,她宁愿选择效率。

    家里三楼有间书房是她的。她不在家时,这间书房也会被良好地打扫,但是不会破坏房内任何一样东西的摆放,比如翻开的书,正在蓄墨的笔,未写完的注,都会按照原样保存在那里。

    她经常临时接到工作任务就夺门而去,思维一旦切换到工作场景,就不会再额外耗费精力去记住之前正在发生什么。保持原状的作用就是为了能够在她回来时,思绪快速衔接,重拾此前未完的事情。

    当然,这都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事实上书房被长久维持原状保存的原因,其一是楚茨父母足够尊重和爱护孩子,其二是楚茨曾经因此闹过一场。

    事实证明,事情还是要闹一闹才好办。

    楚茨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家里早就只剩她一人。家里的阿姨用鸡头米给她炖了碗马蹄沙,清清爽爽用完了,她上楼到书房去。

    这还是她此次回来第一次到这间书房来。

    如果是不明就里的客人来到这间书房,肯定以为这是家里哪位老先生,至少也得是楚茨父亲的书房。一水大红酸枝,博古架,紫砂壶,芭蕉盆玩,墙上是郑板桥,架上摆着八大仙人,牙雕的扇骨作案头屏,扇面却是刘墉的。

    很明代的一间书房。东西都是祖辈传下来的,楚茨父亲志不在此,生的一个女儿倒像古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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