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成本价为100万元,却报50万元),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弥补亏损,最终损害招标人利益。
三、如何防范低价串标?
(一)对招标方/采购方
完善招标文件
明确报价合理性审查条款(如要求投标报价需高于成本价的合理范围,或提供成本构成证明);
设定“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需合理,避免被质疑);
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占比不宜过高,需结合技术、服务、信誉等指标),避免“唯低价中标”。
加强资格审查
核查投标人的关联关系(如是否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交叉任职等);
对历史投标记录进行分析(如某投标人频繁与其他投标人“巧合”报价接近)。
引入第三方监督
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报价进行成本测算,识别异常低价;
公开招标流程(如网络直播开标、公示评标细节),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监管部门
强化大数据监测
利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对同一项目投标人的IP地址、投标文件雷同性、报价规律等进行比对,筛查异常投标团伙。
严查关联交易
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股权关联、人员交叉任职、办公地址相同等“围标”特征,联合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资金流向(如“陪标”投标人是否收取“好处费”)。
加大处罚力度
对查实的串标行为,除行政处罚外,纳入“信用中国”等平台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国企招标等活动。
(三)对合规投标人
拒绝参与串标邀约,避免因小失大(一旦被查实,将面临罚款、吊销资质等严重后果);
发现串标线索时,及时向监管部门(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或公安机关举报(保留投标文件、沟通记录等证据)。
总之,低价串标本质是通过破坏公平竞争获取非法利益,不仅损害招标人权益(如工程质量下降、后续履约纠纷),更会扭曲市场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无论是招标方、投标人还是监管机构,均需通过制度完善、技术手段和严格执法,共同抵制此类违法行为,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
钱进作为资深公务人员,显然对相关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