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分钟后,书记员通知我们重新进入法庭。
当我再次坐到原告席上时,对面的被告席已经换了一番景象。
李佳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椅子上,双眼无神,如果不是两个女法警在一旁架着,她可能随时会滑到地上去。
岳母的眼睛肿得像两个核桃,死死地盯着我,那目光里的怨毒,仿佛要将我生吞活剥。
审判长和陪审员回到了审判席。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到心跳声。
审判长拿起桌上的判决书,开始宣读。他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却每一个字都像千斤重的巨石,一下一下地砸在李家的头顶。
“经本庭合议庭评议,现对原告陈辉诉被告李佳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陈辉与被告李佳离婚。”
听到这一句,我的心彻底落了地。我自由了。
李佳的身体剧烈地一颤,发出一声绝望的呜咽。
审判长没有停顿,继续宣读。
“二、关于财产分割。被告李佳婚前居住,由原告陈辉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位于……的房产,系原告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经查明,被告李佳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其名下由夫妻共同财产构成的存款,分批次转移至其母账户,总计十八万七千元;并在原告提出离婚次日,一次性将其名下存款二十六万元,转移至其妹李薇账户。上述行为,共计恶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四十四万七千元,情节严重,性质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