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了她的成长轨迹,直到十六岁,她用圆珠笔,认真地在墙角隐蔽处写下:香榭丽舍。
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大道,在遥远的法国,她听说过,却没什么概念,以为是和凌阳一道街差不多的地方。
有天经过路边的报亭,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翻开彩页看到实景,她瞪大眼睛,被坐落在香榭丽舍大街的LV总店夺走了全部注意力。
那时的同龄人还在痴迷还珠格格,课间谈论的话题也是选尔康还是五阿哥,她知道电视剧是虚假的,不仅占据大量时间,还会麻痹神经,让她的女同学们变成把所有零花钱用来买海报的傻瓜。
她才不会为虚构的幻象花一毛钱,她喜欢的是更加遥不可及的东西。
大牌包,名牌表,或者彰显身份的珠宝,所有闪耀的,昂贵的,漂亮的,她都痴迷到寝食难安的程度。
那时的凌阳只有一条街,街边错落不规则的矮楼,有商场,有洗浴,她兜里只有两块钱,就敢试大几百块的皮毛一体,穿上了舍不得脱,站在镜子前使劲照,照到摊主挂脸,翻着白眼说难听话。
虎霞把衣服扔过去,说话更难听:“人造皮人造毛,我还看不上眼呢,都是便宜货,真好意思要这么多。”
摊主常年做买卖,嘴皮子也不落,“呵,十几岁的毛丫头说话还挺狂,便宜货咋了?便宜货你也买不起!”说完讥讽一笑,“兜里就揣两块钱钢镚,装什么大款,赶紧回家喝白菜汤去吧~”
要命的是虎霞回家一看,锅里还真炖的白菜汤。
她受够了破破烂烂的家,不仅没有一个值钱物件,吃穿还这么差,她胃口全无,赌气回了房间。
当晚,敲门声不断,时不时传来令人厌恶的叹气声。
她妈是个平凡的妇女,一生被“勉强”两个字贯穿,认识的字勉强够用,赚的钱勉强够花,房子也勉强够住,明明事事不如意,却对现状无比满足。
唯一激动的那次是虎霞决定辍学,要和走南闯北的表叔出去做生意,她哭得上不来气,抓着女儿的衣襟恳求:“你才十七,走了我怎么联系你,在外面出事可怎么办啊?”
虎霞铁了心要出人头地,说话也没经大脑考虑,“出事了也比窝在家里穷死强!”
事实证明,外面不是那么容易闯的。
她跟着表叔出关做年糕,走街串巷地扯着嗓子叫卖,盛夏过去,她看着镜子里被晒得黢黑的脸皮,意识到自己可能这辈子都买不起L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