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梅斐斯特之间便只隔着一只手臂的距离。
诚然,雌君身边的位置看起来会更加暖和。可他一个不太相熟的侍虫,若是和主虫躺在沙发上,盖着同一块毛毯,紧挨着阅读同一本书籍,未免有些不像样。
贝希摩斯坐在椅子上,轻咳一声,念出了封面的烫金书名。
他的嗓音显然不差,这一点,梅斐斯特放松享受的神情可以佐证。
为了行骗,他有扮演贵族的需求,为此特意学习了他们的说话腔调。
低沉又清晰的嗓音开始在这个小小的书房内流淌。
梅斐斯特撑着脸蛋,右耳对着新伙伴的方向,微微歪着脑袋,听得格外入迷。随着贝希摩斯的朗读,他开始在脑海中构筑一个新世界。
故事的主角是个贫民出身的骑士——这倒是稀奇。
一来,如今的骑士团还有些声名,但远不及历史上的赫赫威名,里面多是些勋贵的后代,却不见有什么骑士精神;二来,以贫民为主角的传记鲜见,贵族们也不多爱看奋斗故事,而贫民们连识字的都很少,自然不会是书籍的主要受众。
总之,故事的主角就这样在贫民窟登场了。他是个雌虫,只能每顿啃着菜叶子和硬邦邦的黑面包度日。雌父是个作坊的工虫,日薪只有几个银币,根本不够生活。
寒冬时节,主角买不起昂贵的皮草,只能穿着单薄的麻布咬牙过日子。
读到这里,贝希摩斯差点笑出声。
他无比确信这本书应当出自一个富二代之手,作者走过最远的路大约就是从自家的城堡到镇上的大教堂。否则他对穷虫的认知不会如此贫瘠。
贝希摩斯甚至能够想象出那个场景:一个作风奢靡的贵虫打算创作出一个角色,为了体现主角的坚毅性格,决定令他成为一个穷虫。
可该怎么体现主角的穷困生活呢?他抓耳挠腮,干脆招来侍虫,问他以前吃的是什么食物,现在的薪水大概是多少。
得到满意的答案后,他将其作为范本写进了手稿里。然而,能够以银币作为日薪,在贵虫身边伺候,在真正的贫民眼里,已然是极体面的工作了。
这个故事还在继续,主角因为一场意外获得了贵虫的赏识,被安排进骑士团发光发热。经历几场战争后,成功凭借自己的功勋,封上爵位。
贝希摩斯读着读着,对这个虚浮至极的故事失去了兴趣,连带着语调也变得飘忽起来。
梅斐斯特敏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