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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要见。
“姑娘,这件儿吧,又粉又嫩,那公子见了铁定喜欢。”
“是吗?”
她勾唇,会喜欢吗?
“嗯,男人不都喜欢女人又纯情又勾人的模样?”轻舞觉得她说得是实话,正欲将藕色薄衫给姑娘披上,却被她堪堪一躲。
一双藕臂从侧方伸过来,挑起件儿轻纱往铜镜处走。
“姑娘,那个……”
“如何?”
问询间,轻纱已经着身。
绛紫透在白皙的肌肤上闪着微光,似有若无。金丝缠绕的牡丹花,印在手臂,一呼一吸间,盈盈绽放。
“美。”
轻舞如实说,“可是,姑娘,太……”
她记得,这件轻纱有些年头。
是当年姑娘建立觅春归时最常穿的一件儿,原无其他,风月场所若是穿得市井烟火,无论男人女人都不会为之驻足。
姑娘美艳,可她太过年轻,唯恐撑不起偌大的楼子。
这身轻纱倒是给她添了几分风情,毕竟后背那块儿几乎裸露,任凭谁见了都不会将这样的女子与一个刚过十五的小姑娘联系在一块儿。
如今姑娘十八,觅春归招了奇人步入正轨后,这件轻纱也被尘封在衣匣里,未曾见她穿过。
只是轻舞知晓,姑娘是不喜这件衣服的,那是她不堪回首的过去。毕竟,与富家夫人、与小姐打交道,饶是谨言慎行,侮辱伤害也是避无可避。
正因为是过去,她又不愿扔掉,于是将它置于衣匣底处,如同那些过去一般,封掩。
“姑娘,不若换件儿吧。”
静姝挑眉自喃:“就这件吧,我去梳妆,你让乐羽在屋外等我。”
轻舞更疑惑了。
乐羽,觅春归的台柱。
楼里生得俊美多才多艺的男子不在少数,他之所以能在一众夫人小姐当中最受欢迎,因他独门奇巧——读心。
向来善巫者多,真辨心者少。
凭着一身本领,将客人哄得心花怒放,兜儿里的银子如泉涌般往他那儿流。
也因此,即便没有冠绝天下的容颜,也使得蒲州诸多夫人小姐趋之若鹜一掷千金。更有甚者,不少世家子弟也为了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打听求人,最后都做了觅春归的人脉。
乐羽听得轻舞的使唤便赶来了老板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