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死他!”让他彻底抛开理智,投入到那毁灭一切的“一时之快”中去。他想到了陈轩,这个为妹妹敢豁出命去、敢跟他动手、最终坐了牢的人。他觉得只有陈轩能懂他此刻噬骨的恨意。可最终,他没能得到那声渴望的、能让他堕入地狱的“去”字。他得到的是无法回避的现实枷锁。
时间在死寂中流逝,只有孙勇压抑的、断断续续的粗重喘息声。终于,他缓缓地、极其艰难地用手撑地,站了起来。他不再看陈轩,也不再说话,只是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停在不远处那辆摩托车。他的脚步沉重而滞涩,每一步都像是在深不见底的泥沼中艰难跋涉,留下看不见的绝望脚印。
他笨拙地跨上摩托车,插进钥匙,手抖得厉害,几次才拧动了油门。引擎发出几声沉闷、虚弱的声响,然后才不情愿地“突突”响了起来。摩托车缓缓驶离,在清晨澄澈明亮的阳光下,他那佝偻着背、仿佛被无形重担压垮的身影,却透出无边的孤寂与彻骨的凄凉。
大集第二日的生意,冷冷清清。整个上午,陈轩只做成了一单微不足道的生意:给一辆二八大杠的自行车补了个内胎。他百无聊赖地坐在小马扎上,看着门外稀疏的人影晃动,几只苍蝇在油腻的零件堆上嗡嗡地盘旋,徒增烦躁。
日头渐高,腹中饥饿感提醒他该准备午饭了。他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尘,正准备转身去后面小棚子做午饭,一阵清脆而富有节奏感的引擎声由远及近,打破了门前的沉闷。抬眼循声望去,只见一辆崭新的、漆面鲜亮如火的红色重庆雅马哈80摩托车,正沿着街心平稳地驶来,最终在他店门口轻盈地停下。车上正是李文娟。
今日的李文娟,仿佛被这美好的晨光精心濯洗过,整个人焕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光彩与活力。她穿着一件淡蓝细格子的衬衫,料子挺括,颜色清爽,妥帖地束在一条浅蓝色直筒牛仔裤里,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青春挺拔、略显单薄却充满力量感的身姿。脚上一双簇新的白色回力运动鞋,纤尘不染。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头发,不再是平日赶集时为了方便而随意披散或简单挽起的样子,而是高高地、利落地扎成一个光滑的马尾辫,用一根普通的橡皮筋固定着,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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