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鹤归起身,重新坐回了案前,言简意赅道:“讲。”
“罪臣的确做过很多次抢手,且收了很多代考费。但罪臣可以发誓,雇罪臣代考的所有秀才或举人,罪臣都未好好地写合适的代考文章,那些过于优秀的文章,最后都必须经过多次修改,才能被抄至朱卷上,他们是能得功名,却也得不到太前的功名,因为文章的精髓已从多次修改中流失。”
“至于寥寥几个不用修改的,往往他们本身就颇有才华见识,只是失了些信心或者一时想不开,想走近路罢了。”
沈鹤归冷笑一声:“如此说,代考前,你还筛选了一番?”
“是的,但人在官场,往来都是人情关系,有些代考,罪臣一寒门出生的微末小官,不得不妥协,而且罪臣不做,也会有别人做。”
她说的是实话,燕京最不缺的便是有学识本领,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她若拒绝得罪人事小,让庸才得了名次极前的进士,又成功混过殿试,混迹官场,才是大事。
“鹿文笙,你放肆!”沈鹤归不这么想,他心底的火气终于被挑起来了。
他生于皇家,再如何不受宠,这官场也是他沈家的官场,鹿文笙这句话等于指着鼻子在骂,是他沈家没管理好官场。
西暖阁外,冯苟被惊的瑟缩了下,他扭头看向边上的林守白,悄声打探:“殿下打算如何处理鹿编修?”
冯苟问的委婉,但林守白明白他是在打探鹿文笙的生死。
林守白:“若是死,大伴打算如何?”
冯苟:“咱家身边缺个贴心的干儿子,观鹿编修就很好。”在他看来,赖活着总比死了强,人一死,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林守白生于京城世家,自有清贵傲骨,不似冯苟这般从泥地里滚出来的人,他心想,阉割入宫还不如直接杀了鹿文笙,以免受辱背负世人耻笑,所以他开口透露,想打消冯苟的念头,“放心,死不了,顶多受些皮肉之苦。”
小憩片刻,又发了一身汗,原本堵塞的鼻腔竟通畅不少,鹿文笙跪在软垫上,顿觉头脑清晰。
“罪臣知忠言逆耳,但心底有些话不得不说。”
沈鹤归还没坐上皇位,便将她干的坏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挖了出来,可见手段不凡,这官不做也罢,省得日日在沈鹤归眼皮底下提心吊胆。
真是搞不懂,多少蠹虫硕鼠啃食着江山基业,他沈鹤归视而不见,偏偏揪住她这点在淤泥里求生的手段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