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再给自己夹,叶春山没这福分。
没去夹红烧肉,叶春山第一口舀的是那碗素净的豆腐烩河鱼。
在山里那些时日,叶春山都不愿回想自己吃了什么,又或许根本没吃什么。
他的舌头很苦很涩,不论喝下去多少水,都冲不走这种滋味。直至他将第一口的豆腐烩河鱼倒在自己舌上,才重启了味觉。
那一瞬间,叶春山的眼皮是抬高的,只是埋头吃肉的两个没看到。待他们抬起时,叶春山的眼皮又不着痕迹地回到原来的位置。
这一口鲜,叶春山含了很久,直至从舌面到腹底,一路的感受都被打开,他才启动牙关咬了咬。豆腐鲜嫩,河鱼爽脆,菌子软滑,一口就能吃出丰富的口感与滋味。
叶春山垂着眼眸又舀了一勺。
下一筷,叶春山去夹被他娘奉为至味的红烧肉。
颜色确实好,放在冒尖的米粒上,一粒粒洁白晶莹的米被染红。送入嘴中更是软糯酥烂,并且果香四溢,甜而不腻。
被酱汁染上的米也沁入了酸甜,叶春山铲起一筷,送入嘴中,细致地嚼着。
最后尝那长在溪边的水雍菜。杆子脆,叶子滑,很爽口。蒜粒黏在上头,不辛辣,只留蒜香,回味悠长。
腌菜叶春山倒没怎么吃。后来他一碗饭吃完,也没再添,也没去夹桌上的菜,放下碗筷就出去了。
这时罗映还没吃一半,想着一会儿还要去添碗饭,看到他出去略感意外。
叶春山吃饭的感觉又和他想象的不同。他以为他这个体型的人,喜食肉,且饭量大,可他每样东西夹了两筷之后就不吃了,饭量不比他这个小哥儿多。
罗映就在想,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合他口味,他才吃得这么少。
胡思乱想间,叶兰英又给罗映夹了块肉,然后说:“不用管他,咱们吃自己的。他就这德行,一天到晚就吃这么点饭,有时还可以好几天都不吃,身子却能长那么高那么大。”
喝水能长肉这个可能性,叶兰英也是在自己儿子身上看到的。她也想要,奈何老天爷偏心,除了叶春山,她还没见过这个世上有哪个人能做到的。
罗映低头吃自己的,乖乖地应:“嗯。”
罗映不知道的是,当他垂下头时,坐在他邻侧的叶兰英,眼眸里闪过一抹激动。
这样的激动其实在这顿饭里闪过很多回了,与叶春山有关,与罗映亦有关,只是两个人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