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做他们敢认的那个人。”
清明当夜,细雨如织。
长乐河两岸,没有喧哗,没有仪仗,只有黑压压的人群,静静地站着,手中捧着各式各样的纸糊河灯。
萧凛走在最前面。
他没有撑伞,没有披甲,只穿着那件简单的补丁袄,任凭冰冷的雨丝打湿他的肩头。
他手中捧着今夜的第一盏河灯,那是一艘最简单的纸船,里面没有元宝蜡烛,只放着一小片从那面百衲安旗上裁下的红布,上面用我的笔迹写着——无名氏,长安人。
两岸百姓静默地看着他,目光复杂,有审视,有怀疑,但更多的是一种压抑的期待。
他走到河边,缓缓蹲下身。
这个动作,让岸边的人群发出了一阵极轻的骚动。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高位的人,以这样一种平等的姿态,蹲在泥泞的河岸边。
他将那盏灯轻轻推入水中,指尖被冰冷的河水打湿,他却没有立刻收回,仿佛在感受着那份刺骨的凉意。
忽然,人群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猛地扑到岸边,她指着萧凛身上的衣服,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那是我男人穿过的袄!那是我男人的袄啊!”
这一声哭喊,像一道惊雷,劈开了笼罩在城市上空的沉沉阴云。
寂静被打破了。
一个中年汉子,猛地脱下自己的外袍,狠狠扔进河里,嘶吼道:“烧了!给老子烧了!替我那不敢穿好衣裳的兄弟,烧一程!”
“还有我家的!我爹说死了也要穿得体面,可他连件干净衣服都没有!”
“我的!我的也烧了!”
无数人开始脱下自己的外袍,投入河中。
有人点燃了火折子,霎时间,火焰顺着浸了油的布料,在河面上熊熊燃烧起来,将冰冷的河水映成了一条滚烫的血脉。
那不是祭祀,那是一场迟来的葬礼,一场属于整个长安城的、盛大的告别。
我站在萧凛身后,看着他挺直的背影,悄悄从袖中取出一枚小小的银扣。
那是我初嫁入王府时,从一条裙带上拆下来的,上面用细如发丝的银针,刻了两个字:同命。
我趁着无人注意,飞快地将它缝进了他那件补丁袄的内衬里,紧挨着他的心口。
我们同命,与这满城百姓,与这脚下土地,同命。
【她将她的命,缝进了我的骨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