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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那个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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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第七十一章:我的“最新力作”^……(1/5)

    你们现在读到的这篇故事,多半完成于这间病房。

    这得感谢老关同志,特地替我安排了单人病房,更要感谢宋姐姐,在我疯狂码字的七八天里,不仅没有问东问西地打扰我,也没有向我爸打小报告。

    更不用说,她还按时提醒我吃饭喝水,免得我还没完成故事就先把自己活活饿死。

    我不会夸口说自己在写作时百分百还原了现实,朋友们,那未免太荒唐。不止是写作技巧的问题,当然,那也是主要问题之一,我不是避重就轻,但我真正想说的是,记忆最不可靠,那些实时的情绪、知觉、念头最容易受到时间的渲染,变得扭曲失真,无论在现实还是噩梦世界。

    而且,你总会希望它看起来更“酷”一点,如果你们还记得上学时写日记的感觉,一定会明白我的意思。

    不记得是谁说过,写自传的过程好比揽镜自照,要这么说的话,我更像是在隔着哈哈镜审视自己,看得太久了,甚至会忘记自己本来的长相。不过,我自认为已经记下了每一个重要的细节,至少希望如此。

    另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记录下发生过的这一切时,我有意淡化了丁诺的存在,你们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当然咯,并非改变他的言行举止、弱化他对事件走向的影响力,不,不是的,我只是需要站在一个尽可能客观的角度去看待丁诺。

    理由就像我刚才说的,感情最容易受到渲染,记忆最不可靠。

    十一天后,我拄着拐杖、带着手稿去找洛芮,在“小猫钓鱼”。

    工作日下午,咖啡屋里冷冷清清的没什么客人,门被推开时,铃铛“叮铃”一声脆响,头戴猫耳帽、穿着白花边围裙的洛芮从柜台后抬起头,她看上去并不意外。

    “小关,你来啦。”洛芮冲我微笑,目光绕过我的肩膀看向我身后,似乎在确认没有别人跟我一起来。

    我当然是一个人来的,这十多天里,我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丁诺的消息,更别提看到他的人。这家伙要么是被警察抓起来了,要么就是干脆从人间蒸发了。

    “嗨!”我摆摆手跟洛芮打招呼,她则绕过柜台,小步快跑过来,从我手里接过斜挎包,在确认我靠拐杖可以独立行走后,带我到了咖啡屋的里间。

    里间和主屋一道门帘之隔,却像个自成一体的小天地。

    阳光从一扇长长的落地矮窗里照进来,让整个屋子呈现令人安心的暖色调。半圆形的飘窗里,一只猫蜷缩在靠垫上,睡态安详,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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