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府的连绵春雨初歇,碧空如洗。六朝古都的青石板街上,还残留着昨夜的湿润,空气中透着一股被雨水洗刷过后的清冽。
松涛苑客舍的厢房内,药香袅袅。
程昱靠在蜀锦引枕上,一头鸦青色的长发未曾束冠,随意地披散在单薄的月白中衣上。他那张原本清隽的面容,因在底字号里熬了三日三夜,又发了一场高烧,此刻透着一种近乎透明的苍白。然而,那双眼眸却深邃明亮得犹如寒夜里的寒星,不带一丝病容的羸弱,反而淬着锋利的冷光。
“哥,把这碗参汤喝了吧。大夫说你邪风入体,若是不好好进补,今日的龙门宴,你这身子骨如何撑得住?”
十岁的程文博端着一碗浓郁的汤药,小心翼翼地走到床榻前。他眼底的乌青尚未褪去,看着兄长那削瘦了一圈的下颌,眼中心疼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就在一个时辰前,金陵府衙的报子已经敲锣打鼓地将大红烫金的捷报送到了客舍,随之而来的,还有今夜金陵府学举办龙门宴的请帖。按照大越科考律例,府试前十名的学子,必须出席知府与学政大人共同举办的宴席,这叫谢师恩,亦是踏入士林的第一步。
程昱微微颔首,接过那碗温度适宜的参汤,一饮而尽。
他放下粗瓷空碗,目光却落在了案几上一个极其精致的紫檀木长匣上。那匣子没有锁,也没有任何家族徽记,甚至连送礼之人的名帖都未曾留下。
“文博,这匣子,是什么时候送来的?”程昱的声音虽然还有些沙哑,但语气却透着不容忽视的敏锐。
“回兄长,是今日清晨,一个做寻常商行管事打扮的中年人送来的。”程文博顺着兄长的目光看去,神色也变得凝重起来,“那人只说,受家中主人之托,贺兄长连捷。我本欲推辞,可那人身法极快,放下东西便隐入了长街的人流中。我打开看过,里面……是一株足有百年年份的极品长白山雪参。”
百年雪参!
这等吊命的稀世珍宝,莫说是寻常商贾,便是金陵城里的那些世家大族,也是将其奉为传家宝般供在库房里,轻易不肯示人。如今,却被人像送大白菜一样,随随便便地放在了这个简陋的客舍里。
程昱眸光微闪,修长的手指轻轻摩挲着紫檀木匣的边缘,脑海中飞速地盘算着这金陵城里错综复杂的势力网。
赵有良恨不得将他扒皮抽筋,自然不可能送药;提督学政苏大人为人刚正清廉,即便赏识他,也绝拿不出这等价值连城的